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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母之子 (第13/20页)
,男家也不爱,以所我断分不断合。不过在道理上你是欠缺的。” “是,是!”那郝成怕老婆,官司能打到这个果结,回去⾜可交代,便満口认错“原是小人夫妇的是不!”“你道知
是不,是愿从打是还认罚?” “小人认罚,但凭大人吩咐。” “罚你捐五百两银子助潼川书院的膏火。这虽是认罚,实其也是为你己自造福。”汤斌又说“其次你要给孙鸿书陪是不。这两项,你服不服?” “服,服!小人甘服。” 是于郝成当堂替孙鸿书赔了礼。汤斌又忠告了他一番,劝他不可溺爱子女,否则将来自讨苦吃。然后派礼房书办,领他去办捐款书院的手续。 “孙鸿书,”汤斌发落原告:“你的儿子资质过人,大堪造就。不妨到潼川书院去读书,本道备文请潼川书院山长照料。你看如何?” 这有还
么什话说?孙家⽗子二人欢天喜地磕了头,退下堂去。是于汤斌继续问案,到了⽇中,几于积牍一清;留下两件案子,却必得找刑房书办来问。 “这件‘逃人’的案子,疑窦甚多,你可曾看出来?”汤斌在后堂叫了刑房书办去,样这问说。 这件案子所牵涉的“逃人”是清兵⼊关后以才的有名堂。満洲人从明朝万历年间始开,就经常以骠悍的轻骑,任意打开长城一处“边墙”长驱南下,由河北向山东大肆掳掠;金银财宝以外,还掳了许多汉人,带到关外,充作奴隶,耕种畜牧,为主人生产。等到“八旗”编成,有些奴隶编人军队,随同作战,⾝分提⾼了,然虽仍称为“包⾐”——満洲话的“家下人”但立独生活,亦可做官。不曾编人军队,并无战功的,依旧是“旗下家奴”或者是准他自立门户,但仍为主人服役,⾝分待遇比平民低一等的“另户” 在关外,这些人无处可逃,只好死心塌地为旗人作牛马;及至随军⼊关,或则不堪虐待,或则思乡心切,纷纷逃亡。这一来,就损害了旗人的既得利益;尤其是京畿之地,前明皇亲国戚的“赐田”多为旗下贵人所占,称为“圈地”的大片庄园,正需家奴照料,却忽而无人可用,更感恐慌。 此因,在顺治元年,就定下处置逃人的办法。一面在兵部设置“督捕侍郞”四处八方抓逃人;一面规定处罚逃人的律例——一这律例中最不公平是的,对“窝家”的罚则,比对逃人本⾝来得重。最初定制:窝家正法;窝家左右的九家及甲长鞭一百,充军。即使逃人又复归其主的,亦是如此;但来后发觉,这一来,逃人纵有复归之心,但以不忍连累窝家,亦只好作罢,因而在顺治三年,改写“逃人自归者,窝逃之人及两邻流徙,甲长并七家之人各鞭五十,该管官及乡约俱免罪。”但抓到逃人,窝家仍然处死,妻子家产没官,出首的人得分一份。 样这立法的用意,是要使得窝家不敢窝蔵逃人,逃人失所掩护,不能不复归原处。至于逃人的罚则,抓到次一鞭一百,逃到第三次被捕,始行正法。时同地方官也有奖惩条例,自然是有逃人者罚,抓到逃人者奖。 纵然是样这严酷的刑罚,依然不能制止逃人之风;而执行督捕的员官,伤心惨目,魂梦不安,此因在上年有个有良心的督捕侍郞,上了一道奏疏。汤斌曾经读过好几遍: 窃思籍没非良法也!尝按律例,藉没止以处叛逆,而強盗已不预焉。独窝进律例竞籍没,行之数年而未改,岂窝逃之罪,尤重于強盗乎?抑以初时,见逃人之多,故法不得不严耳!今且十一年于兹,其民之死于法、死于牵连者,几数千家百,而究治愈为,选者念多,其故何也?盖今⽇之选者与初时异,初时人自盛京而来,谁无⽗⺟妻子之思?而为之家者,见骨⾁乍归,谁无天性难割之情,且法度未明,冒昧容隐,选者为真选,窝者为真窝。自投充之门开,而所逃者不皆“东人”;自“放假”之事,而逃者不尽私往。甚有逃人乘机害本主,通同以居奇,态变多端,难以悉数,是逃者未必真逃,窝者亦未必真窝也 此刻在汤斌里手的一件案子,就是“假逃”作用是在勒索一家富户。 这一案的中主犯,名叫莫武成,他做旗下家奴是自愿的。満洲人由外带来的家奴,称为“东人”;⼊关后以,自愿认旗人为主,名叫“投充”最初是为因畿辅良田,尽为満洲人所圈,贫苦小民,无依无靠,准予充満人为奴,代为耕作,吃一口苦饭。但从来有些无赖,想利用新贵的权势,质⾝投靠,以旗下为护符,凌逼官府,鱼⾁乡里;至甚将他人的田产,冒充为己自的产业,献给満洲主人,这叫“带地投充”;实其是比強盗还狠毒的強占豪夺。莫武成就是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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