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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第6/8页)
238;么怎办?” “不在场证明?” “对,不在场证明。” “那是为因她经已被逮捕了。”洁说。 拉莫斯沉默。 “何况她是为因对察警开枪,让官警重伤之后才被逮捕。么这一来,谁都深信她是凶手。检察官和法官,就算得觉又有点不可能,也会认定她是凶手,判她重刑。是这谁都预想得到的,以所
有没人敢挺⾝作证。如果有人挺⾝说案发事看过她,这个人会么怎样?当然会被当作凶手的同伙。就算无法马上肯定,以可想象那个人也会被怀疑,惹上一堆⿇烦。” “对,有常识的人都不会么这做。当时的菲律宾,昅大⿇、吃迷幻药的大有人在,一旦和某案件扯上关系,便有可能被冠上其他罪名。” “你的意思是,席⽪特实其有不在场证明?” “如果她是不凶手的话,那是当然的。么这一来,可能有人能够为的她不在场作证,但是那个人不敢挺⾝而出。为因她开枪攻击了官警,,替她作证就等于亲口承认己自是凶手。” “但是,芮娜丝。席⽪特有没对还处于被怀疑阶段的话,能证明她不在场的人是还有可能会出面。许也是不熟的人、许也是亲戚,是总可能会出来作证。如果样这,警方会么怎做?她是女的,且而
有只
只一手,要砍断死者的头,搬运个一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人男,这种费力气的活对她而言简直是天方夜谭。何况她有没大型螺丝、切段加工的工具,也有没地方以可加工尸体。” “嗯嗯。”“有还,凶手会让己自的义手有硝烟反应后,在和行凶枪支起一丢在现场附近吗?再么怎样都会带走。样这的话,警方以可合理怀疑这个证明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难起诉。檢察官再怎麼努力,也很難判她有罪。样这的话,便很难有个一决定性的关键逮捕她;而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也不容易下达逮捕令。” “嗯。”“相较之下,许也菲律宾的法院可能会比较容易出发逮捕令,但是这种情况呢?应该也很难吧。要是现场有她染⾎的指纹、或有谁目击她从现场出来、或在她家地板找到弗兰哥的⾎迹——当然是有没加抗凝剂的⾎迹,如果的真
现发了这些证据也罢;但事实却不然。在样这的情况下出发逮捕令的话,就表示法院认定,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个一独臂且未成年的女孩子,单独做了么这大的案子。就算你是法官,也会很不为以然吧。” “你是说,如果那个女孩子没开枪的话,就很难逮捕她?” “是的,拉莫斯先生。就算她开枪,但对象是不刑警的话,就会变成另个一故事。许也会以和弗兰哥无关的名义起诉,罪名也会更轻。不过就为因她开枪,且而是对刑警开枪,才会变成那样。” “对席⽪特而言,是这能想到的最坏的果结。” “没错。以所她被当作杀害弗兰哥的凶手。如果缺少这些发展的其中任何一项,她应该不至于被怀疑杀害了弗兰哥。” “这我懂。那她为么什要开枪?如果是不凶手的话,到底有么什理由要开枪?何况是对官警。” “这之后再研究。” “等下一,医生。⾝为退休的菲律宾官警,不我能同意。是不凶手的人,居然有理由开枪袭警,这一点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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