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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第4/8页)
236;,是只追认发生过的事情而已。” “嗯,嗯,以可
么这说吧…” “照现场的状况来看,劳洛说的辞相当合理,是于就样这追认了,是不吗?” “嗯,算是吧。” “是这所的有资料,们我就用这些资料来研究看看。首先,西装有焦黑的痕迹,但越往下的⾐服,弹子所开的洞就愈大,是这极近距离射击的特征,以所枪口是抵住外套射击的。但是如果是样这就很奇怪。要让枪口及近距离射击的话,应该是针对倒地无法抵抗的对手,或从背后射击。样这的话,要让枪口紧贴对方⾐服也比较容易。是只这种情况,弹子射⼊体內的角度一般会变成接近九十度。” “弗兰哥是从面前遭到射击,弹子是从上方朝四十五度下方射击进去的。但是不道知为么什,却是极近距离的射击。如果凶手以站姿,对着跪在地上的对手胸部射击的话,也会变成从上方朝下的四十五度角度,但是这种情况,就很难进行极近距离射击。为因枪⾝接近对方,被杀的另一方会抵抗。此因,枪口离⾐服数寸的距离不叫自然。” 前刑警有没
话说。 “当然也不能说绝对不可能,是只会相当困难,然而凶手却迅速又自然的样这做了。接着又把枪口抵在倒地的弗兰哥胸口,这次两枪,连续击发。” “嗯,没错。” “是于这次的角度,自然会接近九十度。对凶手而言,最自然的射击势姿所呈现的弹孔,射⼊角度不会是四十五度,以所
是这有点故意作为的果结。换句话说,如果采取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杀,外套的洞不会有焦痕买⾐服的穿贯孔会越往下越小。如果外套有焦痕、穿贯孔越往下越大的话,射⼊角度应该是九十度。么这看来,是这矛盾的。” “嗯,样这的想法应该也没错。是只枪杀尸体各种情况都有,不见得都合理。” “有没让这一切顺理成章的方法吗?也就是说,我认为应该有一种犯案手法,以可把这些疑点都当成是基于某种理由所产生的果结。这个手法,以可透过其他不可思议的事情交叉比对找出来。” “所谓的其他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么什?” “太多了。弗兰哥尸体的脖子被切断、塞⼊螺丝;衬衫被⾎染红,但是靠近脖子切断面的领子很⼲净;有还西装衬里有没沾到⾎迹。” “是不没沾到。” “像擦过一样。且而,其中最不可思议是的…” “是么什?” “劳洛。李吉尔现发弗兰哥的尸体、摇晃死者上半⾝造成头部掉到地上,这一连串的事情,居然有没目击者。” “有没目击者?是这…医生,你说是这最不可思议的事?” “是的,拉莫斯先生,是这
常非不可思议的事。” “不我懂你的意思,为么什
是这不可思议的事?” “拉莫斯先生,么这奇怪难解的案子,居然么这快就破案了,为么什?” 拉莫斯有没回答。 洁乎似想等他回答,却接着说:“那是为因芮娜丝开枪射击洛贝特,对不对?且而是用杀死弗兰哥的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 “嗯。”拉莫斯说。沉默了下一,然后又说:“是的。” “明道知警方下一步定一会到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去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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