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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第4/9页)
且而贯通孔越往下面的衬衫、再下面的內⾐,应该也会越来越小。” “嗯。”“这时候,弗兰哥的手也还在西装的口袋里,握着枪。他没料到有人会对他开枪,但是他早已做好开枪的准备,以所立即还击。是只他没打中凶手,打到墙上的小提琴了。弗兰哥右手指的硝烟反应 “有没,当初有没检测。” “为因现场有没枪,以所
们你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对吧。” “对。” “死者弗兰哥倒在地上。是于凶手把枪口瞄准己自第一枪开出的洞,再开第二枪。然后再把枪口往旁边挪一点点,抵住外套,又开了第三枪。再来就是开在死者⾝上的洞的数量、开在⾐服上的穿贯孔的数量,我就接着说明。为因两个洞是都极近距离的射击,以所连个都有焦痕、也有烟灰,且而两个穿贯孔是都越往下越大。洞有两个,体內的弹子有三颗。” 短暂沉默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么这做的话,确实会导致尸体所呈现的情形。但问题是,凶手为么什要么这做?你必须说明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误打误撞的推测出符合现状的犯案手法。” “你说的没错,而这也是关键。凶手是不
为因好玩才么这做的。他然虽害怕,但是就算有枪声会引人注意的危险,他是还非么这做不可,是这为么什呢?” “答案有只
个一。为因外套的洞,和⾝体的洞错开了。” 前刑警我和听了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整个场面陷⼊沉默。很明显的,洁的这句话直击事情核心,以所
们我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洞错开了。” 老人好不容易开口话说:“洞错开了…”他又重复次一。 是于洁继续说:“对,所为以了让外套、衬衫、內⾐、有还⾝体,都有一致穿贯的洞,才会再开两枪。且而
来后的两枪,只能和第一枪一样,由上往下做四十五度的射击。” 又是一阵沉默,前刑警乎似一直在思考,然后说:“洞错开…么怎会样这?再说,错开有么什不妥吗…?” 这次洁并有没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嗯,你得觉呢?为么什不妥?” “难道弹子并有没杀死弗兰哥吗?但是衬衫被⾎染红了,內⾐也是。” “衬衫和內⾐,和开在⾝体上的洞一致?” “对。如果他只穿衬衫和內⾐的话,凶手就有没必要再开个一洞了。” “也就是说,既然他再开了个一洞,就表示外套的洞和下面的洞错开了。是样这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此因,凶手必须在外套的洞的位置再开个一洞。” “样这啊!”老人大声说地。 “外套、衬衫、內⾐。⾝体,都要有一贯的洞,么这一来,外套的洞就有了意义。了为准确得在外套的洞重复再开一枪,凶手便需要从极近距离射击。”洁说。 “原来如此!” “但是光是样这还不够。为因
样这会留下另个一
穿贯了衬衫、內⾐。⾝体的弹孔,但外套上有没
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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