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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摇了摇头 (第2/2页)
道曹蒹葭喜欢泡吧。 不过更偏爱清吧与音乐静吧以及以聊天为主的pub小酒馆,他还以为是曹蒹葭去英国读交换生那一年养成的爱好,没想到这个小妮子本身就对酒吧好奇并有兴趣。 二人来到工体酒吧一条街的时候才八点多,这个点大多数场子都没热起来,有的小酒吧都才刚开门。高欢就带着曹蒹葭一家一家的串。 也不刻意装逼就很普通的给她这个纯菜鸟传授着他的泡吧经验心得与注意事项。曹蒹葭化身了好奇宝宝,每一家的招牌鸡尾酒都要尝一口。 哪怕只尝一口坚决不喝第二口,半条街下来天生酒量其实还可以的她脸上都红扑扑一片了,今天其实才是第二次见面的两人像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温馨默契,有的时候即使两人沉默了也不会觉得冷场与尴尬。夜深了。 酒吧一条街却像是苏醒了过来,纸醉金迷恣情放纵的帝都夜生活也开始了“你知道哪有安静一点可以坐着听音乐的酒吧吗?”曹蒹葭从一家“群魔乱舞”的酒吧里出来后皱起了眉头,问向高欢。 明明她才是帝都的大学生,却问一个外地高中生清吧在哪。“不知道,不过这附近肯定有,转转吧。”高欢摇了摇头,他还真不知道。上辈子本身就很讨厌夜店与酒吧,帝都来的又不多。 不过现在是2013不是2003,工体附近肯定有很多文青或摇滚青年喜欢的音乐酒吧。两人倒真没转多久,换了一条街没走几步就觉得空气中的味道没那么浮躁了。 高欢随便挑了一个看起来文艺点的小酒馆,要了个卡座却把酒存着没开,只是要了一些果盘和饮料。 “他唱功没你好!”曹蒹葭坐下后便手托香腮全神贯注的听着角落里一位驻场歌手唱歌,安静的听完了整首民谣后才转头对向高欢。 “那还不是因为他妈的上辈子我唱歌太难听了。”高欢心底暗暗吐槽了一下曾经惊天地泣鬼神的歌声,又想到了昨天在湖城和乔大小姐打的赌,不由心里有点没底,竟开始祈祷自己上辈子唱歌再难听点,难听到极致。 “坏孩子,这车厘子是进口的吧!”高欢冷不丁的又听到了曹蒹葭特殊的称呼,回过神来看到她玉手拿着一颗车厘子浅笑妍妍的看着他。 或许是因为刚刚尝了那么多酒,少女俏脸上的红晕在昏黄灯光的笼罩下显得格外迷离娇艳。高欢愣了一下,饶是他纵横花场那么多年都没一下反应过来进口的含义。 “对,是进口的。”高欢坐了过去,接过曹蒹葭手中的车厘子放入自己的口中,然后像父亲给发烧的年幼女儿度药一般轻轻的把车厘子甘甜的汁水送过去。 然后大口大口卷走更沁人心脾的香津。酒吧给的果盘中车厘子不多,就六颗,两人吃这“进口车厘子”吃的越来越慢。 最后一颗更是一口气不停的吃了快五分钟,才气喘吁吁的的分开。不管是不是因为她是前世的白月光有着特殊的意味,高欢很悲哀的不得不承认他被这个十八岁的少女,被他前世从来没有见过的曹蒹葭撩到了。 “怎么突然对我这么好?”高欢的声音变得温情脉脉起来“嘻嘻,你给我买了那么贵的包包,当然要谢谢你呀!” 曹蒹葭的声音依然带着一丝俏皮,却无半点羞涩。包包?不是礼物?敏锐的高欢捕捉到了曹蒹葭话中的深意,当然也很有可能是他自作多情。 但是这辈子的他才不会像前世的小胖子那般畏手畏脚不敢尝试。“走回酒店吧,我有点累了,对了,在这存的酒留的是你的名字,你以后有空了想过来玩,记得把它们解决掉。” 高欢拉起曹蒹葭往外走去,他刚刚停车的时候看到了一家万豪,离这也不远。少女低着头任由看着跟社会人士一般的黑大汉拉进了酒店。 直到笼罩在身上的光由月光变成了柔和的白炽光后才抬起了头,像是做出了极为重大的决定,勇敢而坚决。 “我的礼物呢?”刚刚当着曹蒹葭的面现开一间总统套房的高欢莫名怂了,tmd好像小胖子附体了一般,他摇了摇头,反而神色复杂的问道:“小胖送了你什么?” “他送了我一个保温水杯,因为入秋了之后我和他那次聊天时提到了帝都很冷,图书馆热水机经常坏,接热水很麻烦。” 曹蒹葭脸上浮现了温柔的笑意“但包裹里还有一堆不二家的棒棒糖,是我初中时最喜欢的那个口味。只不过网购的卖家好像理解错他的意思了,并没有把棒棒糖装进杯子里,而是放在了外面。” “他想送我一辈子的棒棒糖,我收到的却是一杯子,和我初中时喜欢但是高中因为做了牙齿坚固就戒掉了的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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