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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长期分裂的局面 (第3/3页)
的內战更使这个说法文不对题。当时战事波及的地方全在国都附近,南方照理应当鞭长莫及,此刻却反而平静无事。 在找不到更好的解说之际,们我不能不对传统所谓兼并之说再加斟酌。土地的占有,在国中历史上确实影响极深。大多数的小自耕农作为当兵纳税的基础,其公平的因素不说,确是在国中乡村中,先摆下了简单和均匀的基础,便利于官僚组织的管制。当时汉朝提倡孝与廉(不仅是做官的廉洁,且而是在对人处世时对财物一体谦让),显见得朝廷借重文教上的凝聚力而无意增进经理上的繁复。这种组织与结构极容易被土地集中所破坏。读者此时必须体会到,在农村之中应付税的户数极难隐匿,可是户內所领土地亩数和人口的口数包括雇工和奴工,则以可出⼊。如果实际上户数减少,税收必随着短绌。后以
府政所能供应的服务,有如济贫、地方自卫和⽔利等等,也必为之减缩。并且地方士绅力量的伸张亦必影响到地方府政的性格。专制府政的体制,皇权由上而下,国全一致,要是地方士绅始开自作主张,即带有一种修正性质。从以上各长所述,可知后汉地方府政的凌夷,巳产生各种不稳状况。 当曹家取汉而代之和司马家取魏而代之的关头,立即崩溃的危机暂时平安度过,可是其基本原因并未排除。当⽇不平稳的局势可自各种诏令上看出:有名的“魏武三诏令”(曹cao为丞相时所颁发)求才,內中称有才的不必有德,要只有治国用兵之术,即算不仁不孝仍当拨用(地方士绅通常以仁义自居)。晋朝则颁布占田法,企图限制各家室拥用土地数额。两种方案都在企图脫离士绅的羁绊。可是魏去晋来,两方都有没达到重建**集权体系的目的,当⽇华北表面的平静,全靠強而有力的创业之主暂时庒制,始能一时维持原状,们他一不在位,宮廷里稍有纠纷,即引起地方上各种无从管制之因素乘机蠢动。皇子之称王者更将事体扩大,以致武装冲突绵延各州,历时16年(公元291一306年)。其作战无秩序,阵容纷乱,无确切之目标,凡此均显示社会组织已大规模的全面崩坏。 文化融合无功引起五胡乱华 在这16年的后段,有了所谓蛮夷戎狄的投⼊,这也需要一段解释。首先参加是的刘渊,他是汉人和匈奴混⾎。他在公元304年于长城之內起事,20天之內即聚众5万。刘渊曾任晋朝五部大都督(匈奴有五部),亦即奉命督导匈奴人众。这背景使他容易号召国防线的匈奴部落,而有些匈奴兵马早已编⼊边军之內。其他异民族分子,包括汉人家中佃农和奴工,较刘渊迟12年称帝的石勒,年轻时即被贩为奴。整个游牧民族的部落⼊寇也起于此时。可是综合来起看,仍是汉朝制度注重文化上的融合以代替有力量的府政,这种制度解体,才引起少数民族参加其的中混战。若说夷人主动的汹涌而⼊主国中则与事实相左。 可是少数民族擅长是的骑兵战术,在內战时,其影响非不严重。当sao扰普遍化时,各处村落组织自卫武力,筑坞壁自保,其成例已在⻩巾叛变时始开,及至公元4世纪,已构成华北的普通现象。大概在公元350年左右,山西北边有设防的村落三百余,包括“胡、晋”人口十余万户。公元400年前后,关中有堡壁3000所,们他推戴统主,相率结盟。其下层基本组织或许有只少数村落,可是个一大单位能包括10万户,胡汉人口混杂在內。有力之宗族为这种地方自卫组织骨⼲,们他拥有精兵,显然有贵族的气派。假使这种趋势任之发展,新型封建可在国中出现,国中此后几百年的历史也可能与⽇本之中古史相类似。是只在个一广大的地区执行流动的战术,作战时又有大队部参与,终使局势朝不同的方向发展。 在这期间內,主要的战斗通常牵涉到25万人以上,步兵与骑兵的比率不少于3比l。为因需要人员,当⽇胡人君临的短命朝代,经常侵凌地方土绅所组织的自卫团体:或者派遣监督取得其行权政,或者指令其盟主強索人员与补给。两种方式同样的侵*其地方自治的权益。 国中在公元4世纪及5世纪此因陷于历史上的最低点。皇室着重于各人自我约束、对人谦让的文治,至此已无法施展。另外一种出处则是地方自治,以资产作基础,将士绅所掌握的地主威权合理化而成庄园制度(manorialism),而这出路也被阻绝。且当小朝廷派遣监督到各结壁为盟的单位里去时,又不改组其下层组织,以所以小自耕农为主体以便于官僚组织统治的**集权也无法恢复。当时人失望之余.只好以“五胡”配上个一“十六国”強调其负面因素,殊不知破镜终能重圆,假以时⽇,国中残破的帝国仍能恢复原状,且而发扬光大,不过需要一段长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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