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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2/4页)
都集中在她身上。 除此之外,他也希望她不要用那双眼睛剥光他的衣服,即使没看她,他都能感觉到那道强烈的视线。 丽莎浑然不觉自己给人的负面印象,反而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巧笑嫣然。 “我们还没正式介绍过彼此,你好,我叫林丽莎,你叫我丽莎就行了。”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柔荑,神态比女王还尊贵。 谭子擎却只对叶婆婆说道:“有人来下货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要不然就叫送货员直接把货送到后面仓库,你不要自己动手搬重的东西。”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丽莎脸上的笑容逐渐变僵。这男人是耳聋还是瞎子?他没看见她的“友谊之手”吗? “知道了知道了。”叶婆婆挥挥手。“你们两个年轻人多聊聊,交个明友,我这个老太婆不用你cao心。” 总算,谭子擎侧首看向丽莎。她再度撑起闪亮的笑容,把手抬高了一点,决定宽宏大量地再给他一次认识自己的机会。 哪知,俊脸上一片淡漠,黑眸中甚至闪过一丝排斥,他仅仅是微乎其微地朝她点个头,动作细微得一眨眼就会错过,完全无视于那只朝他伸出的柔荑。 他想,他们本来就是两种不同世界的人,没必要刻意制造交集。何况,他刚修理完墙角的插座,掌上都是灰尘,怕会弄脏了这位大小姐的玉手。 “叶婆婆,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谭子擎头也不回地离去,丽莎的纤纤素手尴尬不已地悬在空中,满心不可置信。 他、他、他、他…竟对她视若无睹?! 青、白两种颜色在她脸上不断交错,她又不是白痴,怎么会看不出他的态度意味着什么! 原来,那个男人根本就不是害羞、内向,而是根本就对她很反感! “林小姐。”叶婆婆终于发现她脸色不对,连忙解释道:“你别介意,阿擎本来话就少,其实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很热心的,每次只要我店里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马上就会过来…” 可惜,叶婆婆的话连一个字都没被听进去,丽莎只觉得既错愕又难堪又备受侮辱,心头一把火熊熊燃起,娇躯气得直发抖。 可恶…虽然她没当过什么环球小姐,可好歹也是业界赫赫有名的一枝花,要脸蛋有脸蛋,说身材是身材,哪个男人见到她不是猛流口水,垂涎不已! 这种乡下土产的山野村夫不但一脸不屑,居然…居然连看她一眼都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死人样!她哪里碍到他的眼了?! 好,很好…从这一秒钟起,她林丽莎完完全全回收所有对他的好感。既然这个没礼貌又没眼光的混蛋野人不喜欢她,她也要给他讨厌回去,而且要加十倍! 这种心态实在超幼稚,但她在气头上,哪理会那么多! ***--***--***--*** 数年以来,丽莎头一次睡到“自然醒”她起床时已经中午了,然而,她却没有感到一丁点儿饱眠后的幸福与满足,因为她直到清晨六点才睡着。 时差向来不会困扰到她,真正令她难以入眠的是其它因素。 前一晚她早早便上床休息,但那张只铺了两张塌塌米的木板床让她翻来覆去浑身不舒服,窗外又“吱吱吱唧唧唧”地侵扰得她不得安宁。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她,不知何谓蝉鸣,只知道某种昆虫吵死人。 然后,在大约两点时,附近某只疯狗开始狂吠,接着就是一阵阵的猫狗大合唱。 再来就是凌晨四点时,某户人家的公鸡扯开该死的鸡嗓高声啼叫,又引来同类伙伴的相继呼应… “说什么乡下生活宁静…宁静个鬼!” 丽莎边骂边来到好米村里唯一的一家小吃店前。今天她穿的是香奈儿的粉红薄外套和一件同色素面小洋装,搭配着Ferraga摸最新款的银色凉鞋和银色手提包,身段显得玲珑曼妙,看起来高贵又昂贵。 她双手环胸,眉头打结,很不想进入看来超简陋的小吃店,但她别无选择,里头飘出的阵阵香味也引得她饥肠辘辘。昨晚她只吃了几片机场买的饼干,现在若再不进食,恐怕又要被自己的胃整惨。 她咬牙,决定委屈自己,坚强地进入小吃店。 一踏入小吃店,原有的高声谈笑嘎然而止,店内的一片吵杂登时消音,所有的顾客皆张着嘴巴,忘了语言功能,直瞪着天仙似的佳人。 丽莎只草草扫视过这群劳动阶级的顾客,矜贵地问:“我想用餐,有没有空位?” 满室岑寂又延续了一会儿,一个光头大肚子、看起来像老板的中年男人突地朗声笑道:“啊…林小姐!有有有,当然有位子!” 又来了…丽莎气闷,为什么这些人都认识她,还一副很熟的样子?难道这些人不知道随便攀亲带故会给人带来困扰吗? 肩头毛巾一甩,光头老板抹了抹早已看不出原色的桌子,又擦了擦一张塑胶圆凳,两个原本坐在桌边、裤管卷到膝盖的庄稼汉也很自动地让出更大的空间,像是怕亵渎了这位光鲜亮丽、美得像明星的年轻小姐。 “阿财,给我切一盘卤味!”率先回神的某客人喊道。 “马上来!”光头老板很快又回到面摊兼厨房的平台后。 丽莎端坐好半晌,只见光头阿财忙进忙出,周遭的庄稼汉又开始说起她完全听不懂的方言,她忽然想起老爸好像也会说这种方言,他说那叫客家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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