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情_第一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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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1/6页)

    第一章

    是遗书。

    才张眸,一抹银杏黄色泽,渗映眼帘,视线有些模糊,阳光带着昨夜暴雨的湿气,悠缓而又炽烈地驱离空床位上的苍白孤寂。她伸出手,摸着前方枕头,暖暖地,不是男人留下的余温。他留下的,是遗书。

    都这个时候了,他仍旧如此,总说人随时会死,他是“路上埋尸”的命,出门前,得把一切交代好。

    遗书啊…都这个时候了,他还写这种东西。她不要他的任何交代、不要他的任何遗产遗物,除了腹中的小家伙。

    胎动很频繁,医师说,是个活泼的贵公子,想当然耳,应该会有一双琥珀色眼眸…如他父亲…是气质优越的皇家贵公子。

    她倒不希望孩子同他一样…出门留遗书给她,说什么若有意外,她靠他的版税,可以过一辈子,虽然她是他见过最能自给自足、独力生活的女性,但他不要她白皙的柔荑做粗活、不要她美丽的脸庞像以往那般沾染泥污。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到仿佛一定要写遗书,才能安心。

    她抽出被子底下的手,轻轻碰触颊畔和红唇,另一手拿过枕头上的遗书,贴着唇,又贴着颊…有种葡萄酒浸渍软木塞,淡然沁冷、优雅又孤僻的香味。他习惯一手执笔工作,一手拈弄葡萄酒软木瓶塞,时间久了,那气味就不止在他掌心…

    她忘不了。

    *********

    她记得他们初遇那段日子的扶桑花色泽…

    黄的、红的、橘的、白的、粉的,金的那种叫金球扶桑,花形大、重瓣层层叠叠,还有纹紫扶桑、乳斑扶桑与花瓣左旋的美人扶桑…

    平晚翠最喜欢月光扶桑,偏偏,她住的地方满攀冷艳蔷薇,没有加汀岛处处扶桑盛绽的热情活泼特点。

    听说,蔓缠花岗岩高墙的蔷薇,并非加汀岛原生花朵。打哪儿来的呢?异乡人不可能会清楚这种事。

    欧阳荷庭一走进那条本地人称作“情侣巷”的石阶道,原已皱凝的额心更显深锁,整张俊脸暗了大半。犹若步入深邃的迷宫密径,浓郁的蔷薇花香消散不去还回旋,味道好尖锐,避无可避。

    这巷子太窄,两侧民宅围墙太高,很压迫。欧阳荷庭走了一个阶段,快喘不过气,他重重吐息,站在巷子中段,仰起头…上方一线天,红的,饱胀的血腥色,像要爆开的血管。书本上标示的人体血管图,蓝色是静脉,红色是动脉…那一线天…破裂的话,血会喷溅而出。

    鲜红花瓣飘落、转窜着,似要钻入他琥珀色双眼,在晦涩瞳底染缀哀伤愤怒的情绪。

    就要涌现了…一直以来,无法言语、不甘心的感觉…

    “可恶…”沉重的喘息大过低哑嗓音,欧阳荷庭抹去额鬓汗水,高大身躯往旁边墙面倾靠。

    避不了蔷薇荆棘藤刮坏手工订制西装,他倚着墙,望天…赤艳、花瓣若血纷飞的一线天。不舒服极了,他感到晕眩,听见有人哼唱〈Vincent〉。那嗓音很愉悦,怎能如此愉悦?〈Vincent〉不是快乐的歌曲,那在述说一个因为世界不完美,而自我毁灭的男子,不是吗?是谁?是谁把该忧郁的旋律哼唱得这么罪恶地快乐?

    轻轻柔柔、悠扬煦美,女性哼歌的嗓音糅合夕暮之彩,带着热度熏缭人。

    好热,风是暖的。两个月前,他脱离家族,由寒冷北国坐船至气候相差两季的风帆之乡…加汀岛,这岛屿有高更画笔下的大溪地风情,也具备希腊爱琴海的慵美悠闲,似乎,再丑陋、再破败、伤痕累累的心灵,均能于此获得新生的澄净清澈。也许这儿真是救人重生的天堂,但他从来不知道驱动帆船的风,与让热气球上升的气一样,都得是热的,热得像炙人的地狱火。

    懊死的!他早习惯了家族所在的孤岛冰寒气候,耐不住热,根本不该听那个叫杜瀇的贼的建议,在这岛上落脚…他异想天开了,居然打算买房子!买重生!

    这地方根本不适合他!

    这地方的海太蓝,都说蓝是忧郁,为什么还有许多穿着可笑花短裤的人,在上头cao帆、冲狼,欢欣鼓舞地开绮彩派对?他们到底在快乐什么?热情什么?他想不通这一切,头很晕,呕地一声,吐了。

    在暖风中的女性歌声里,欧阳荷庭吐了,酸水自喉咙深处不断滚涌。他狼狈地回身,弯腰拱肩,左手心压坏一朵美好蔷薇,被那反噬的荆棘藤凿刺。

    这世界总有一天会要他的命,他随时写好遗书等着。

    喉咙被灼热液体撕裂,欧阳荷庭对着墙脚剧烈呛咳。

    “你怎么了?”有人在问他,唱〈Vincent〉的女性嗓音不唱了。一抹曲折影子铺爬石阶,徐缓侵叠男人佝偻的残影。“先生…”

    欧阳荷庭微转脸庞,什么都看不清楚,他飘移的目光无法聚焦,身形跟着摇晃。

    “你不要紧吧?”这种问候听起来是皱眉头的。

    欧阳荷庭竭力挺直腰杆,站直身躯,收回压在墙上的手…有点痛,满是血痕。他不在意,不在意任何疼痛,不在意任何问候,旋足欲离开。

    他们说,他看上的房子,是非卖品,它的主人住在情侣巷,若他执意要拥有,非得亲自走一趟,与人面对面喝个茶、结个情,什么都好谈。

    谤本不需要谈了,这个地方不适合他,买房子简直愚蠢!回旅店后,他要马上退房,告别此地,寻找另一个适合的地方。那地方最好没有海,要海,他有一大片,何须在这样的地方定居?

    这个地方说是热情奔放而自由,其实是野蛮粗鄙没文化。登陆那天,他就知道了,那些在港口路边小酒馆和女人调笑的船匠、那些成天只穿短裤比基尼抬着风狼板跑海滩的男男女女…没一个正经人。他竟把自己搞到这番田地,这等落魄,是否顺了家族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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